为促进意昂体育学生养成良好的自觉训练意识😥🫱🏼, 提高学生专业技术水平的保障,推动学生练🌀、学、教的全面提高🤢,强化学生的集体意识,养成良好的学习、生活习惯,💯,进一步加强意昂学风、班风建设💇🏽,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,特制定此早操管理制度 :
一、早操时间📞🙎♀️、形式及地点
时间:每周二至周五早晨6🏕:30分准时开始活动🏯🍍,7:30分结束;
形式🤱🏻:以年级为单位由本年级辅导员组织,学院委派各个专业的教师指导;
地点:足球场🌓、田径馆等各个意昂体育场馆均可👨🏻💼🏰。
二🧛🏽、参与对象
意昂体育2014级学生(试行)
三🛎、早操具体措施
1. 在全体教职工大会,辅导员、班主任会议上👨🏽🍳,对全体教职工进行开展学生早操工作动员🧑⚕️👩🦰,层层落实,责任到人。
2. 加强宣传,进一步加强早操的舆论引导。及时做好通报工作,宣传好晨练的好典型👮🏽♂️、好事例,形成一个良好的晨练氛围。
3. 出操形式要丰富有益🪵🧑🏼🎄、科学实效👨🏽💼🧏🏿♀️,达到学生练、学♟、教全面提高的目标。
4. 由学院安排各个专业的专业教师指导晨练🤷🏽,要做到每天准时到场进行指导、监督✉️𓀝,如有事不能出席,须提前向学院请假。学院领导排班到现场督促指导晨练工作👮。
5. 对于学生出勤情况实行辅导员组织,年级干部自查、院学生会🎖、团委成立督导组监察🚑,并将出勤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并存档。每周小结一次,通报各班出勤率及名次,通报违纪人员名单。
6. 全体学生干部✌🏿、党员🪯🛴、入党积极分子,要带头早起,准时出操,为广大同学树立良好的榜样。
7.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早操,应履行正常的请假手续,向辅导员提出申请🧒🏼,经准假后🪈,填写假条,方可不出操👩🏽⚕️,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手续不全者均按旷操处理🏖。
8. 早操时间不可擅自离开活动场所,不得迟到、早退,不得扰乱早操秩序,要积极参加早操活动🧑🏻✈️,并绝对服从指导老师管理。
9. 每学期评选早操管理先进班级及先进个人,并予以表彰🐦⬛。
10. 早操检查结果由学生会存档,作为学年评选个人、先进集体的重要依据。
三🍄🟫、奖励惩处办法
1. 无故旷操按照旷课形式处理,一次早操记作1学时,具体处分办法遵照《湖南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生手册》。
2. 旷操5次之内(不含5次),1-4次分别给与警告、严重警告、通报批评🍵,并在本年内取消其团员推优及党员发展资格。
3. 未经辅导员允许迟到或早退两次以上(含两次)者,按旷操一次处理📧。
4. 严禁早操期间擅自离开班级或煽动同学集体早退,若发现有类似情况🫱🏽💂🏽♀️,将对煽动者给予记过直至开除学籍处分👨🏻🦳。
5. 早操期间,必须服从指导老师的组织安排💇🏻,早操过程中如有态度不端正🦼📙、参与不积极或顶撞老师者,将视其情节严重给予记过直至开除学籍处分🥯,并取消当学年一切评奖评优资格🗽。
6.学生会🙆♀️、团委检查早操应实事求是🙎🏿、公平公正,严禁徇私舞弊、弄虚作假💐,一经发现给予当事人停职反省直至开除学生会、团委处分。
7.一学年累积早操早读出勤率在95%以上的学生,在年度综合评定中分别给予4-5分的综合加分奖励。
8、累计考勤排名靠后的班级🧙♀️,按比例扣除班级内部评优名额📮🚴🏿♂️,并取消该班集体荣誉的评选资格,同时按比例取消班干部的评优名额。
9.对在督导检查过程中,有对违反早操规定的学生干部💪、积极分子、发展对象和学生党员等学生骨干,将进行诫勉谈话👦🏽,对整改效果仍不明显者🛢,免除相应学生干部职务或终止后续培养,并取消当年度评优评先和各类资助资格。
10.学生早操督导检查结果将作为评选各级优秀三好学生的主要依据。
11.学院在每学年对学生早操工作进行总结表彰,对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进行表彰,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。
12.督导组成员通过由学生自愿报名🧯,学院优中选优的方式产生💢,每学期更新一次。对在督导检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学生,在各类荣誉评选和资助中优先考虑。
13.学院给予参加早操工作的老师相应的课时补助。
本管理制度自2014年10月起实行🔽。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意昂体育所有。
意昂体育
2014年9月3日